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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西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蒙西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蒙西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内容及规模:线路工程包括1条干线,2条注入支线,1条分输支线,1条联络线以及制气厂-首站连接管道,线路总长度约1279km。设计输气量为200×108Nm3/a;工程新建各类站场16座,改造1座;阀室50座;维抢修中心1座,调控中心1座。2017年3月,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7]40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2017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7]2227号核准批复,并要求管道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河北容城——黄骅干线管道、廊坊分输支线、天津LNG联络线,先期利用中国海油天津LNG资源供应华北地区,因一期工程路由经过雄安新区,后期须无条件服从雄安新区总体规划。蒙西管道项目约81km的管线穿越雄安新区,涉及二期工程的30#阀室至容城分输站段的15km,以及一期工程的容城分输站至文安分输站段的66km。由于雄安新区能源通道的规划方案暂未确定,短期内无法给出该段路由选址,为不影响天津互联互通段(天津LNG临港分输站-TJ3#阀室)的建设进度,本次蒙西管线变更环评暂不对干线穿越雄安新区段的81km管道进行评价,建议待路由确定后,对该段路由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评价的一期工程内容为干线文安分输站-黄骅末站段、天津LNG联络线以及廊坊分输支线。工程二期(30#阀室以西)和三期工程内容暂未发生变化。

  变更后,本次评价的一期工程线路包括文安分输站-黄骅末站段干线管道156km、廊坊分输支线84km、天津LNG联络线88km,管道总长328km。设计输量为66×108m3/a,设计压力为10MPa,干线及天津LNG联络线管径为D1016mm,廊坊支线管径为D914mm。新建各类站场7座(其中大港分输站暂按阀室建设),改造站场1座,阀室15座,调控中心1座。

  建设地点:一期工程干线(文安分输站-沧州黄骅末站段)经过河北省廊坊市、沧州黄骅市及天津市静海区以及滨海新区共4个市区。天津LNG联络线(天津LNG临港分输站-齐家务计量清管站)经过天津市滨海新区、沧州黄骅市,共2个市区。廊坊分输支线(文安分输站-廊坊末站)经过河北省文安县、霸州市、永清县、廊坊市安次区,共4个县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主要在施工期,主要表现为:管沟开挖、管道穿跨越、站场阀室建设等施工活动,对土地表层的扰动、地貌改变、景观影响、地表植被的破坏、土地利用格局变化及农、林业损失;施工临时道路占用土地,水土流失和地表植被破坏等。运营期不会带来新的生态影响,受施工期影响的生态环境在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逐步恢复。

  2.大气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施工产生的扬尘、站场燃气锅炉烟气及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非正常工况下排放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河流开挖产生的悬浮泥沙、定向钻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施工机械产生的污染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清管试压废水等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各站场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4.地下水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营运期各站场生活污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5.声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运营期站场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

  6.固体废物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产生废弃泥浆、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以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清管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7.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管道或站场发生泄漏及泄漏的天然气燃烧、爆炸产生的CO等次生污染物对管道两侧或站场周围人口集中居住区、社会关注区、环境敏感区等的影响。

  工程变更后,工程一期对大气环境影响周期增加,声环境影响变化不大,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变化不大,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工程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基本不变,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工程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采取补偿措施。运营期站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达标后排入污水池,站内绿化使用不外排。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处置不外排,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工程采取了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建立了合理的应急设备配置方案、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撤离方案及应急预案,可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故风险的影响。与原环评相比,工程变更后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基本无变化。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蒙西管道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生产过程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变更工程(一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基本可行,造成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内。因此,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本次工程变更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工程二期(30#阀室以西)和三期工程内容未发生变化,根据工程沿线现状调查和敏感目标排查,工程二期和三期管道沿线基本未新增环境敏感目标,与原环评报告书结论一致。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关心本工程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在网站:http://www.coes.org.cn/index.asp下载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按第八条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向评价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针对本工程沿线区域受影响和关注本工程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主要事项:1.您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了解程度;2.您认为本工程建设对环境主要产生哪些影响;3.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您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4.您对本工程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5.您对本工程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注: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您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七、相关部门及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蒙西煤制天然气管道项目筹备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乙21号国宾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  

  邮箱:chenzhh4@cnooc.com.cn

  电话:010-84525280

  评价单位: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1号楼北科创业大厦10层

  邮编:100012   

  联系人:申先生     

  邮箱:coeseia@126.com  

  电话:010-51262112-846

  传真:010-84928383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蒙西煤制天然气管道项目筹备组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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