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目前,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已全部关停, 18个无证(含无效)探矿、采矿企业和7个工业企业已经拆除、清理完毕,27个探矿企业已经全部拆除清理,48个采矿企业中已拆除清理38个,剩余10个5月底前拆除完毕。另一方面,要加快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旗县区政府是治理实施主体,矿业权人是治理责任主体。计划7月底前全面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8月底前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完成验收;12月底前探矿企业退出70%,采矿企业退出50%;2019年底前,探矿企业全部退出,采矿企业退出80%;2020年6月底前,工矿企业全面退出;2020年12月底前,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全面恢复。大青山山脉呼和浩特市境内其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逐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