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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侵犯烈士名誉案:一网民被判公开道歉

  《新京报》消息  6月12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通过网络污蔑牺牲消防员的男子曾某,构成对烈士的名誉权侵害,需公开赔礼道歉。

  检方于5月17日立案审查,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就是否对曾某侵害烈士名誉权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征求谢勇近亲属的意见。在谢勇烈士近亲属声明不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下,5月21日,经江苏省检察院批准,淮安市检察院决定对曾某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江苏省检察院称,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王  煜)

  案件回放:2018年5月12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一幢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勇解救被困群众时,因为被浓烟熏呛从高楼坠落,后经抢救无效牺牲。

  5月13日,公安部批准谢勇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5月14日,淮安市人民政府追授谢勇“灭火救援勇士”荣誉称号。

  淮安警方查明,5月14日,淮安经济开发区市民曾某,在微信群对谢勇进行污蔑。5月15日,曾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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