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举报涉黑涉恶行为人人有责

  文/徐剑锋

  7月6日,记者从内蒙古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6月,全区已打掉涉黑犯罪组织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人,打掉涉恶团伙377个,抓获团伙成员2272人,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02起。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已收到涉黑涉恶线索4459条,其中群众举报占到83%。(7月7日《北方新报》)

  治理涉黑涉恶没有任何退路,在严厉打击这个问题上,公安部门是责无旁贷的。但靠其“单打”成不了气候,更需要每个群众联合起来“群打”。俗话说:众志成城,惩治犯罪不仅需要职能部门“强硬的双手”,更需要群众“雪亮的眼睛”。只要每个群众深度参与、积极配合,协助公安部门撒下“天罗地网”,就不愁破不了案,抓不到不法分子。从这个意义上讲,扫黑除恶是一个政府行动,还应该是一个公民行动。

  要将扫黑除恶工作持续深入地推进,不仅要靠公安部门保驾护航,更需我们每个人都筑起一道“思想的长城”。面对不法行为,有没有袖手旁观、看热闹的?有没有胆小怕事、知情不报的?有没有“与我无关”、不闻不问的?如有,那就是还没有认识到扫黑除恶的真正意义,应该及时予以纠正。从报道上看,全区涉黑涉恶线索中群众举报占到83%,这是值得肯定的。我们没有理由只当一个“坐在路边鼓掌”的旁观者,而应与公安部门一条心、一个目标、一起干,全民参与、全力支持,利用网络、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途径,协助职能部门打出实效、治出声威。

  一言以蔽之,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局外人。

  评论投稿信箱:bfxbbt

  xw@163.com,请注明“本土声音投稿”。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内蒙古·综合
   第03版:内蒙古·首府
   第04版:市井
   第05版:新报调查
   第06版:内蒙古·摄影
   第07版:要闻
   第08版:声音
   第09版:中国·综合
   第10版:世界·综合
   第11版:娱乐汇
   第12版:文学速读
   第13版:钩沉
   第14版:健康
   第15版:激情世界杯
   第16版:激情世界杯
举报涉黑涉恶行为人人有责
报班“狂欢”
“追风”少年被抓是监护人失职
“电梯舞”不可太任性
地下室这样变身挺好
防骗先要遏制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