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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少年被抓是监护人失职

  文/程绍德

  近日,2名14岁少年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包头公安局特勤大队暂扣。(7月7日《北方新报》)

  未成年人由于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也未经过正规的机动车驾驶资格培训、考试,因此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也正因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才明文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过培训和考核领取驾驶执照方可驾车出行。

  然而我们看到,很多未成年人似乎并没有把该法律规定当回事儿,即便是在交警部门的严管之下依然驾驶机动车上路,因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本来,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然而,很多家长似乎并不清楚自己的这一职责,不仅平时很少对孩子进行有关道德、法律方面的教育,甚至还疏于对孩子的管理,明知孩子骑摩托车是危险而且违法的事情,不仅不给予禁止,还满足孩子的“耍酷”需求,还有一点责任心吗?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不能很好地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就会走弯路。所以,作为家长,就算忽略了教育孩子遵纪守法,起码也该为孩子自身安全着想。毕竟,对于为人父母者来说,没有什么比孩子的生命更重要,一个称职的家长起码要保证看护好孩子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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