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转身离开吧台准备上楼,却脑筋一转返回吧台。他向服务员声称,这个包好像是他朋友落下的,要求服务员把包给他,让他确认一下。李某接过包后,翻看到包内有部分现金,银行卡以及身份证,身份证信息显示失主姓郝。李某随即将包递给服务员,并且煞有介事地说,这个包就是他刑警队的朋友“郝哥”落下的,他会通知“郝哥”来取。随后,李某上楼继续洗浴。
21时左右,李某洗浴完毕,给前台打电话询问服务员,他朋友“郝哥”是否来取走包了?得知包未被取走后,李某穿戴整齐来到前台结账并且称,“郝哥”让他代为领取该手包。此时,前台服务员已经换班,但是换班的服务员看到李某能够准确无误的说出包内物品以及遗失者的姓名,就信以为真,将手包交给了他。李某用包内的现金结了自己的账。
离开洗浴中心后,李某发现包内有现金3000多元,他于当晚将这些钱全部挥霍,13日上午还通过银行卡的“闪付”功能再次消费200多元。郝某直至12日23时左右才发现自己的手包遗失,寻找时,服务员这才发现包被人冒领了。郝某认为洗浴中心误信他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为自己的工作失误深深懊悔。随后,郝某向中山西路派出所报案求助。民警赶到现场后,通过现场调查,查看监控录像等手段,初步锁定了嫌疑人李某。
13日上午,洗浴中心的一位女经理突然想起李某曾经要求在洗浴中心洗一双鞋,由于洗浴中心没有清洗条件,就推荐李某到附近的一家鞋店清洗。女经理来到鞋店询问时,李某正好前来取鞋。女经理当场拉住李某,李某挣脱夺门而出。女经理见状紧追其后,并且大喊“有人抢包”。听到女经理的呼喊后,附近的保安和路人上前,将李某制服,随后报警。中山西路派出所的民警赶来,将其带回。
李某今年24岁,土左旗人,无业。2015年,他还因为盗窃被依法处理过。除了本次冒领他人失物涉嫌诈骗,李某还涉嫌其他犯罪行为。目前,警方暂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将李某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