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包头市交管部门在有条件的街区、路边、小区楼下施划了大量公共停车位。然而,近期青山区交管大队通过走访调查发现,不少餐饮店、汽车修理厂霸占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让许多车主“望位兴叹”。(7月20日《北方新报》)
私占公共停车位为何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不抢的话自家车也没地方停”、“谁抢着算谁的”占据了主导。当第一个人的占位行为得不到清理和处罚,破窗效应之下,一场争先恐后的“圈地运动”便会上演。
私占停车位考量的是商家公德心,也考验着政府现代治理能力。尽管这几年在治理占位乱象上,专项行动一个接一个,突击整治一轮接一轮,但霸占公共停车位却像“打不死的小强”那般顽强,原因应当在两个方面:一是监管权责不清、执法力度不够,且处于“有诉才理”的被动局面;二是罚则“点到为止”,不足以树立法律警示。
所以,破解占位之困需要一把法治之锁,牢固确立“占位必罚”的心理预期。对职能部门来讲,只要严管重罚、严惩不贷,通过清理全覆盖、多杀“回马枪”,让必罚明威成为一种常态,就能化解这个城市管理顽疾。同时,正如个人违法犯罪将留有“案底”一样,占位屡教不改的也应留有“案底”,通过行业协会干预、建立“黑名单”制度,以及从银行贷款、扩大经营等方面进行限制,从而“倒逼”其循规蹈矩。破解占位之困,只要持续强化行政监管和全民监督,“治”与“防”并重,“法”与“德”并用,就能创造良好的公共秩序,让公共空间焕发应有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