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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公墓才能领走骨灰 别念歪了“殡改经”

  文/舒圣祥

  近日,有微博网友发视频称,在贵州省安顺市殡仪馆,丧者家属在领取骨灰时,必须要有购买公墓的证明。记者查实,当地殡仪馆公布的服务流程中,办理骨灰存放或领取手续时,“购买公墓相关手续”确属条件之一。安顺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我们要求出具公墓证,是担心丧属在领取骨灰后,随意土葬,浪费土地资源。”

  逝者必须火化,但火化后家人未必能拿到骨灰,除非先拿出购买公墓的证明?安顺市殡仪馆的做法,难免让许多人难以接受。

  要求出具公墓证,理由是担心土葬浪费土地资源,其他地方在强推火化时,似乎都拿这做理由。问题是,当地殡仪馆凭什么要求死者家属领取骨灰时必须购买公墓?随意扣留死者骨灰的法律依据何在?

  更何况,谁说不买公墓就一定会土葬?对于骨灰的处理方式,《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是:骨灰应当寄存于骨灰堂或者葬于公墓;提倡树葬、抛撒、深埋和不留标志等多种方式处理骨灰。也就是说,骨灰不一定必须进入公墓,处理方式可以多样。哪怕人家拿回去放家里,也是允许的。

  有关方面需要提供的是公共服务,而不是把死者当做达到某些目的的“道具”,甚至用以实现赚钱创收的目的。

  既然公墓并非免费提供,涉事殡仪馆怎么就能规定没买公墓就不给骨灰?买不起公墓的人怎么办?

  这些年来,很多地方都在推进殡葬改革,这也是大势所趋。只不过,殡改涉及传统风俗,需要春风化雨般的长期努力,不能靠一场运动式的改革一蹴而就,故而推行殡改不能“一刀切”蛮干,也成为很多地方的共识。

  说到底,任何粗暴野蛮的强制办法,哪怕初衷良好,也是罔顾民意。就算要着力改革和减少土葬,也该多点耐心和智慧,少点冒进和蛮力。这也连着公众期许:殡改值得肯定,但方式得讲究,不能改得完全变了味儿,更不能改得没了一点人性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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