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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降3元门票的景区,该被问责吗?

  文/邓海建

  ◎热点聚焦

  近日,多地物价主管部门宣布降低部分国有重点景区门票价格。截至目前,已有314个景区降价或拟降价,其中免费开放景区30个,降价幅度30%以上的29个。但是,据媒体报道,也有的景区降幅较小,只降了三五元。比如,4A级景区湖北襄阳古隆中门票从98元降到95元,实际降价3元;咸宁九宫山景区门票由旺季75元、淡季60元分别调整为70元和55元,分别降低5元。而个别景区更是通过各种手段明降实不降。

  今年6月份,国家发改委明确要求,2018年十一黄金周前,一批重点国有景区应降低偏高的门票价格。在发改委的政策面前,不少景区确实做得很好,或是降价或是直接免费开放,做到了让利于民。

  但是,也有不少景区,仍然“涨价如山倒,降价如抽丝”。一些花式“假摔”的降价大法,让人叹为观止。比如,4A级景区湖北襄阳古隆中门票从98元降到95元,实际降价3元。而个别景区甚至通过各种手段明降实不降,位于江苏无锡的5A级景区——鼋头渚风景区日前宣布,自9月10日起将门票价格由原来的105元/人次降为90元/人次。但有游客反映,鼋头渚风景区门票价格调整之后,原本包含在105元门票中的景区车票和船票将另外收费。

  一些景区不愿降价,难处恐怕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直接收入降低,等于活生生“跳楼甩卖”,有些景区难免有抵触抗拒之心。二是要维持原来收入水平就必须创新营销,真正走上全域旅游的产业之路,但对于这个过程要烧脑、要费心。

  当然,不同景区情况不同,仅从具体降价数字来断定景区降价程序正义与否,或许有失公允。不过,一些景区“应付式降价”的行为,确实戏弄公众的认知。之前国家发改委相关文件已经指出“对有令不行、进展迟缓的地区,组织专项督查”。

  因此,政策推进到今,对于那些只降“3块钱”以及明降实不降的景区,是否该进一步拿出相关罚则兜底,也值得探讨并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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