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杨赫,男,身份证号:152722198701142130,自2017年6月12日起,该同志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离岗。
3.燕晓荣,男,身份证号:152722198409201252,自2017年6月1日起,该同志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离岗。
上述三人因未办理任何手续长期擅自离岗,已构成旷工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和我公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我公司与上述三人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请上述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回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相关手续。否则,由此所带来的后果,均由本人自负。
特此公告送达。
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神华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