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荣成市率先发展起海上鲜销贸易,主要对象是日本、韩国。
“这是一项高效创汇产业,但是由于没有组织,各自为战,秩序混乱。”唐厚运介绍,日本代理商趁机提高代理费,甚至还代而不理,压低鱼价、截留鱼货、中饱私囊,又在质量上挑剔刁难,渔民损失很大。
1999年,作为荣成市渔业协会第一任会长的唐厚运,在日本福冈设立了丰华商会株式会社作为荣成市鲜销出口行业的驻外管理机构,统一协调管理。丰华商会不以营利为目的,鱼货代理费由销货额的6%降到1%,船舶代理费由每航次5.5万日元降到4万日元,过去被日本代理商节流的销货额0.8%的消费税退税也得以返还。这一来,单船每年可节约经营成本几十万元人民币。如果荣成的鲜销船全部由渔业协会代理,每年可增加经济效益近亿元。
“日本代理商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了,就恶人先告状告到了我国和山东省有关部门,以及日本农林水产省、渔管局等。强加给我‘侵权、走私、不法经营’的罪名,可是后来中日双方的调查结果都证明,我做得光明正大,没有错误。”唐厚运说。
但让唐厚运没有想到的是,与他合作并得到充分信任的日本英华商会会长车兰英,偷刻唐厚运的私章和丰华商会的公章,伪造一份双方假合同,企图长期垄断鲜销渔船的代理权。
一辈子带领乡亲靠海致富的唐厚运坚决维护渔民们的利益,而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诉诸日本法律。2002年1月,唐厚运到福冈中央警察署对车兰英进行了刑事告发,同时向福冈市地方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
可是,福冈市地方法院却仅凭车兰英提供的所谓“证据”,于2003年3月一审判决中方败诉并赔偿车兰英8000万日元“违约罚金”。
“我就是相信邪不压正,语言不通可以请翻译,法律不懂可以请律师,但是正义必须得到伸张。”唐厚运说。那些日子平均每个月他都要往返日本几次,上诉的陈述书、证明书、答辩书等材料准备了一大摞。
看到唐厚运要将官司打到底的决心,车兰英胆怯了,多次找到唐厚运提出要和解,退回所谓的8000万日元“违约金”,希望不要追究她的法律责任。但唐厚运断然拒绝道:“我不单纯是为了钱,我要讨回荣成10万渔民的利益和中国人的尊严!”他此后多次亲赴日本,重新搜集证据,2003年7月向日本九州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2005年1月,九州高等法院在查清事实真相后,终审判决中方胜诉,车兰英退还8000万日元的“违约罚金”。接着又进行了刑事诉讼。2008年6月,车兰英被判刑两年零六个月。这场跨国官司,以中方的完全胜利而告终。当时日本主要媒体都进行了报道,轰动一时。
“人们口头上说说爱国容易,像唐老这样在日本打赢了官司,维护了渔民利益和民族尊严,这才是了不起!”荣成市一位企业家说。(据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