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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信才能让物管走得更远

  文/徐剑锋

  “因为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收费又高,所以小区很多业主拒绝交物业费。物业竟然强行给业主停水,虽然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但都没有得到解决。”近日,回民区水泉文苑小区的部分业主向本报反映。(11月22日《北方新报》)

  平心而论,对任何一家公司而言,盈利都是维系其运营的前提,物业公司也不例外。“业主不交物业费就停水”,无论对哪方来讲都是“双输”,我们不该只有责怨,而应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找出症结、对症下药。

  作为服务机构的物管,为广大业主尽心尽责做好服务,是最大的天职。对小区业主来讲,有着按《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只要双方建立清晰的契约关系、公开透明的市场机制,是完全可以实现和睦相处的。

  问题在于,许多物管与业主缺乏有效沟通,没有建立互信关系。物业公司关注的是收费能否到位,运转可否正常;而业主关心的则是物管服务是否贴心。眼下来看,业主拒交物业费,往往是以物管未能兑现服务承诺为由,而物业公司又以业主拒交费用而降低服务标准,如此循环最终陷于“两败俱伤”的境地。其实,只要物业公司把服务搞上去、管理跟得上,业主们应该都会“买账”。

  一言以蔽之,业主与物管只有建立互信关系,物业管理服务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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