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大消费者在办理我公司机动车辆保险时可要求我公司业务人员出具保险代理资格证。
(二)广大消费者可通过拨打“95518”或“4001234567”查询车辆保险承保记录。
(三)为确保投保单的内容真实、可靠,投保人在我公司申请投保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新车可提供购车发票、出厂合格证或进口货物证明书)、投保人、被保险人证件原件(投保人、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业务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投保人、被保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投保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感谢广大客户朋友对我公司一直以来的信任和厚爱,请大家在办理机动车辆保险过程中严格审核保险业务人员资质,仔细甄别保险单,避免上当受骗。同时,希望制做并销售虚假机动车辆保险单的相关人员立即停止违法侵权行为,我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侵权责任。
特此声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