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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金星一审获刑13年

  新报讯(记者  王利军)记者从自治区检察院了解到,由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金星(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一案,日前由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金星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金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43万元、5000美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金星作为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损失1711.6047万元,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金星作为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被起诉执行1146.1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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