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飞向记者出示了报名缴费单和一张收据,上面显示,缴纳学费29800元,学杂费1780元,伙食费2550元。张鹏飞告诉记者:“在报名时,行知教育的负责人承诺,会派出市重点中学的教师团队给孩子上课,还有专门的老师指导课后学习。但实际上,只有一名重点中学的教师在给我的孩子上课。”随着对行知教育的了解,张鹏飞还发现,这家校外培训机构,并没有教育部门下发的办学许可,只在工商部门注册了内蒙古行知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情况并不允许授课。
“2018年底,教育部门来检查的时候,他们直接给孩子停了2天课,躲避教育部门的检查。”张鹏飞告诉记者。种种问题,让张鹏飞感觉他给孩子报的校外培训机构不正规、不合法,所以决定不继续上课,要求行知教育退费。
张鹏飞还表示,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行知教育一次性收取了一年的费用,显然不合法。
2月19日,记者在行知教育的墙上看到了营业执照,但并未张贴办学许可,几个教室里,有老师正在给学生上课。行知教育的校长王春雨向记者出示了张鹏飞父子签署的《学生学习承诺书》,上面有要求学生遵守的一些规定,如:在教室里、楼道内乱扔垃圾,一经发现,单次扣3分。后面写着:“累计扣分达到20分,学校立即通知家长并下达处罚通知单1次的处分,累计下发3次处罚通知单,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学校有权开除违纪学生,学费不退。”按照王春雨的说法,张鹏飞的儿子在2018年9月10日、9月17日先后被下发两次处罚通知单,后来又被下发一次,但学校本着教育原则,并没有开除张鹏飞的儿子,但是他们却选择退学。“按照这种情况,我们是不会退费的。”王春雨告诉记者。对于办学资质问题,王春雨告诉记者,学校已经向回民区教育局提交了办学资质的申请,目前正在办理中。
对于王春雨的说法,张鹏飞表示:“我的孩子仅仅是迟到了两次,所谓的处罚通知,只是不想退费的借口,学校不是合法的学校,签署的《学生学习承诺书》当然也没有什么效力。”
双方各执一词,记者将此问题反映给回民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2月20日下午,回民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科长杨永在告诉记者:“我们已经责成该教育机构按照相关规定给学生家长退费,在退费中,禁止收取学生家长任何违约金与服务费。我们同时要求该教育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截至记者发稿时,行知教育相关负责人仍未与张鹏飞取得联系,双方未就退费达成任何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