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按照专项行动要求,通过降低患重病、重度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的劳动力系数以及家庭照护人员的收入计算标准,将符合整户纳入条件的整户纳入低保范围,不符合整户纳入条件的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组织全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保障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申请农村牧区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及时审核审批,及时告知,确保符合条件者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定期开展动态监测,按季度研判分析本地区保障情况,将新增因病、因残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定期复核,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重新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