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毁绿建车位”,不仅是擅自改变建设用地使用性质,更是一种以牺牲居住环境为代价的做法。而且,小区绿地为全体业主所有,有车人希望“毁绿建车位”,无车人则会反对,这也会影响到邻里和谐。
随着业主私家车的增多,小区停车难确实需要解决。但要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这个问题,就应当由社会多部门统筹安排,不宜由小区单独“埋单”。一方面可以在小区邻近马路上设置停车位,整合邻近单位、公共场所,实行昼夜错时错位停车,有条件的也可以在附近建设公共停车库;另一方面对新建小区,硬性要求确保每家每户有停车位,否则不予验收、使用。(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