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下午,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来到泰和熙地小区发现,很多居民聚集在小区广场,议论法院突然查封他们房屋的事儿。听说记者来意,居民们拿出购房合同说,泰和熙地小区于2011年开始销售,开发商是内蒙古赤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当时这个小区的房价相对便宜,五证也齐全,购买后就能办理网签,很多人都来这里买房。小区共有1300多户,现在入住率已超过了90%。”一位居民说。
5月30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小区门口贴出一张查封公告,公告显示,该院依据(2019)内01执22号执行裁定书,于2019年5月29日查封了被执行人内蒙古赤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土默特左旗110国道582公里处南侧面积为66027.81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即泰和熙地小区)。
查封期限自2019年5月29日起至2022年5月28日止。
小区居民们原本平静的生活因这张查封公告起了波澜。“小区1000多户居民有的交了全款,有的在银行办理贷款,大家都已经入住多年。购房时,开发商为我们办理了网签合同。领钥匙时,我们把办房本的费用也交了。本以为房子是我们的了,谁知却被法院查封了。现在大家都不知道法院为什么要查封我们的房子,难道我们的网签合同是假的?”采访时,一些居民向记者如是说。随后,记者来到泰和熙地小区开发商办公室及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6月20日,记者带着泰和熙地小区居民的疑问来到土默特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该局相关负责人看了居民们的购房合同后表示,合同是正规的网签合同。当日中午,记者电话联系了内蒙古赤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泰和熙地项目负责人李江波,他向记者介绍,该公司确实因泰和熙地项目与建筑方有官司,但涉案金额仅有三四百万元。泰和熙地项目价值六七个亿,法院为何要查封整个小区,他不清楚。
6月21日,记者就法院为何查封泰和熙地小区居民房屋一事,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部门发去了采访函。27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贺海涛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院执行局于2019年1月8日受理了王某某申请执行内蒙古赤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约344万元。
执行过程中,该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提供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查明被执行人开发建设的泰和熙地小区房产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登记管理部门只有小区土地使用权登记信息。为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诉求,该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内蒙古赤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泰和熙地小区土地使用权,并张贴了查封公告。
贺海涛介绍,6月20日,泰和熙地小区业主代表到该院问询查封情况,该院告知业主代表正在协调案件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尽量减少对小区业主的影响。“现在,我院正在与业主代表联系,登记哪些业主有网签备案合同,我院会根据备案登记信息再到管理部门核实。经核实,如果业主确实已经签订了网签合同,我院会及时解除这部分业主的查封。为了减少查封对业主的影响,有网签合同的业主不用走异议程序就会解除查封。”贺海涛对记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