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国道大队接到缉查布控系统预警,称乌海市机场路一小型普通客车已超过检验期限,目前正由北向南行驶。执勤民警迅速出击,在岱山林场路口成功将该车拦截。经核查,该机动车检验到2019年8月,已经超过检验期限2个月。民警在对驾驶员吴某进行处置的过程中,闻到了浓烈的酒味,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测吴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吴某表示,自己前一天中午和晚上都饮了酒,觉得隔了一夜后体内应该已经没有酒精了,所以才开车。
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及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两项违法行为,吴某被处以驾驶证记15分,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17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要按期对机动车进行技术检验,饮酒后不驾驶机动车,遵章守法方能一路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