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十九批次建设 用地(地块二)范围内地上附属物补偿公示明细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赛罕区重大项目前期建设服务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人:梁国强 联系电话:0471-2631032
电子邮箱:25132559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