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10月14日下午,当时他正在和一位给小区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聊天,一个约50岁的男子走进小区,在墙上张贴出租房屋的小广告。见此情况,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上前多次劝阻,但该男子不听,于是张先生也上前劝阻。在此过程中,张先生与张贴小广告的男子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在小区的门房里,他的右手无名指被对方掰骨折。当时张先生疼痛难忍,称自己的手指被掰断了,对方见此情况报了警,并称张先生是在讹诈他。随后,赛罕区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张贴小广告的男子离去,张先生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了治疗。
张先生给记者出示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书、门诊病历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创伤骨科石膏托固定术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中标明:诊断右手第4近节指骨骨折,骨折断端移位明显,建议行手术治疗,患者拒绝手术,要求石膏固定,定期复查,必要时进一步手术治疗。
“手术费用2万元左右,我没有医保也没有那么多钱,对方也没有任何说法,所以我只能不做手术。”张先生说道。目前,张先生的右手已经打了石膏固定(如图)。
10月19日,记者来到赛罕区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负责此案的治安民警姚守国不在,记者电话联系了姚警官,姚警官表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