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救助方面,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9060元/年·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6504元/年·人,累计支出资金6.18亿元。
在脱贫攻坚方面,累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低保、特困资金8112.78万元,纳入临时救助27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52.93万元。
在养老服务方面,全市供给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用房104处,78处已投入运营,另有41家社区为老服务餐厅已投入运营,20多万老人收益。
在慈善社工方面,全市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累计拨付捐赠资金4405.5634万元(其中支援湖北123.4719万元),拨付防控物资折合1693.2589万元。疫情期间,累计有70余名专业社工、2万余名志愿者,服务隔离人群400余人次、普通人群10万余人次。
在儿童保护方面, 为全市242名孤儿、19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64名困境儿童,共发放基本生活补贴983万元。
在救助管理方面,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临时遇困人员326人次,共计提供服务7553人天次。为17名流浪乞讨人员成功找到家人。
在“两项补贴”方面,首府建立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人数动态调整机制,按月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与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6354万元。
在殡葬服务方面,为困难群体、优抚对象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33.115万元。为5名逝者免费实施花坛葬。
在婚姻登记工作方面,2020年累计办理结婚登记15303对,离婚登记7320对,补发结婚登记证12051对,离婚登记证694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