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该措施共分五个部分,内容涵盖了从实体到形式,从刑事到公益诉讼各方面。第一部分(1~3条)强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主要是明确要求把握罪与非罪界限,特别是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和集资诈骗犯罪的界限,严格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的适用,区分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宽严相济办理企业涉嫌行贿犯罪等方面问题。
第二部分(4~8条)强调慎用强制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突出强调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慎重适用涉财产强制性措施等。
第三部分(9~12条)强调加大惩治侵犯企业产权犯罪力度,切实保障企业及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主要规定了保护企业和经营管理人员人身权财产权、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犯罪、从严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等内容。
第四部分(13~16条)强调强化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主要规定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探索创新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妥善办理科研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工作。
第五部分(17~20条)强调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涉企案件办理公平公正。主要规定了对加强涉企案件立案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涉企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检察、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等方面内容。
会上还通报了全区检察机关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情况,以及近年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5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