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在京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指出,通告对符合条件的违法犯罪人员给予宽大处理,对举报枪爆违法犯罪的人员给予奖励,并就广大群众如何抵制远离枪爆物品作出提示。有关部门将加大打击整治和清查收缴力度,全力推动各项打击整治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近年来,持枪、爆炸犯罪发案数和造成伤亡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但仍有一定数量的非法枪爆物品流散在社会上,还有一些涉枪涉爆线索案件未被发现侦破;网络制贩非法枪爆物品增量仍较大。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罗辑表示,“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统一行动,主要目的是组织各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属地责任,全面发动群众,深入开展摸排收缴,全力挤压非法枪爆物品社会存量。”
通告规定,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等物品,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任沁沁 熊 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