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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费标准即将出台,荷塘月色28户业主有盼了!

  新报热线(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杨  佳)  10月25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刊发消息《未供暖的公摊面积也收费,金桥热电厂收费合理吗?》,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荷塘月色小区28户业主与金桥热电厂之间的供热收费争议进行了报道。该小区这28户业主购买的房屋带有面积大小不等的储藏间,这些储藏间是购房时开发商赠送的,不在合同面积和产权证面积之内。虽然储藏室有供暖设备,但是储藏室的公摊区域(设备间,楼道,走廊,电梯厅)并没有铺设暖气管道,也没有供热,并且,这些公摊区域的面积还很大,甚至达到储藏室面积的2倍。从去年开始,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按照储藏室的实际面积加公摊面积来收取采暖费,他们认为这是不合理收费。这28名业主与金桥热电厂协商了多次,但对方认为,他们是按照勘测院的施工图纸面积收费,是合理的,所以此事至今未能解决。消息刊发后,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11月9日,该小区业主向记者反馈消息称,他们接到了相关部门的电话,对方告知业主们,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有关地下室公摊面积的供热费收费标准,以做到全市统一。针对荷塘月色小区这种情况,很可能按照地下室公摊面积的2%收费。目前业主们无需因为有争议的取暖费而纠结,也不必担心因为不交费产生滞纳金,待规定出台后再向供热企业交费即可。对此规定的即将出台,业主们满怀期待,也对这样的收费标准表示满意。同时,业主们表示,非常感谢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对此事的关注和报道,不仅帮他们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推动了相关制度的进步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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