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指南》强调,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透露,《指南》特别强调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并把“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作为重要考查要点,这有利于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引领全社会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聚焦办学方向等5方面内容
《指南》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共18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
办学方向包括加强党建工作和坚持德育为先等两项关键指标。“课程教学则包括落实课程方案、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5项关键指标。”这位负责人举例说,为防止抢赶教学进度,考查要点提出“统筹制定教学计划”“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禁高三上学期结束前结课备考”等。
教师发展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和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等3项关键指标。
学校管理包括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3项关键指标。
学生发展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劳动实践等5项关键指标。
实现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全覆盖
《指南》对评价实施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教育部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普通高中学校每年要对本校办学质量进行自评,自评报告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审核备案。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在评价周期内完成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及时将评价情况向学校进行反馈,并报省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备案。省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分年度、分批次统筹开展抽样评价,确保每轮评价周期内覆盖辖区内各地市,并及时将年度抽样评价情况向各地市进行反馈,同时报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对各地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对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进行监测。
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3至5年一轮,具体由各地自行确定,评价周期内要实现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全覆盖。
(据《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