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内蒙古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思想指针、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谋小康之业,扬改革之帆,行法治之道,筑执政之基。坚定不移地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和行动纲领转化为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建设亮丽内蒙古 共圆伟大中国梦”的生动实践。
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内蒙古日报》策划推出特刊《春天的约定——总书记在内蒙古代表团这五年》,全景展现五年来草原儿女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牢牢扛起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感恩奋进、担当奋进、加压奋进,努力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以实干实绩实效回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关怀厚爱,凝心聚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内蒙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书写内蒙古发展新篇章。
【殷殷嘱托】
锐意创新、埋头苦干,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精心组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实施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加快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态综合治理,加强荒漠化治理和湿地保护,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在祖国北疆构筑起万里绿色长城。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2018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
——2019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内蒙古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全区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确立的战略定位,也是内蒙古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构筑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建设得更加亮丽,必须以更大的决心、付出更为艰巨的努力。
——2019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内蒙古有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沙漠等多种自然形态,是一个长期形成的综合性生态系统,生态保护和修复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必须遵循生态系统内在的机理和规律,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增强针对性、系统性、长效性。
——2019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也是对党的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落实到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去。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一件一件抓落实,一年接着一年干,努力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最早成立的民族自治区,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继续在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上走在前列。
——2020年5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新发展理念是一个整体,必须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着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要倍加珍惜、继续坚持民族团结光荣传统和“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要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2021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要找准内蒙古在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深入分析自己的优势领域和短板不足,进一步明确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和主攻方向,推动相关产业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因地制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要注意扬长避短、培优增效,全力以赴把结构调过来、功能转过来、质量提上来。要紧扣产业链供应链部署创新链,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要深化改革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2021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要保护好内蒙古生态环境,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要强化源头治理,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加大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力度,发展清洁生产,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021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要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项工作都要往实里抓、往细里做,要有形、有感、有效。各族干部要全面理解和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自觉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只要是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就要多做,并且要做深做细做实;只要是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事情坚决不做。
——2022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内蒙古是边疆民族地区,在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安宁上担负着重大责任。要见微知著,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战略思维,有效防范民族工作领域的各种风险隐患,切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2022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据《内蒙古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