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通过机场、火车站进出呼和浩特市的,需测温、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在公路交通方面,依托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主要县道设置了57处公路查验点,其中城区主要出入口12处、旗县区重点出入口23处、县域间22处,按照“非必要不离呼,非必要不流动”的原则开展公路查验工作。对非必要进出呼和浩特市的人员进行劝返,对执行应急、疫情防控任务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出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进行现场体温测量,查验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青城警码,无异常的可有序通行。
运送必需的生产生活物资入呼车辆,严格落实消杀、查验、检测等措施,司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中途不得无故停留。运送必需的生产生活物资的货运车辆具备转运条件的,尽可能地利用市域范围四处高速公路服务区物资转运站进行转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