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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职工医疗互助开展3年:10.8万人次受益

  新报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  “内蒙古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开展3年多来,年度参互人数稳定在100万人以上,有10.8万多人次从中受益,申领次数最多的达到40次,补助金额最高达34.54万元。”这是5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2022年度(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2022年,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开展两个项目,分别为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和女性馨康互助保障,本年度活动入会工作已经开始,12月10日结束。今年开展的活动继续为参加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每名会员补助10元。截至目前,自治区总工会已投入近5000万元,助推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发展壮大。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16~60周岁的在职职工,每人每期交纳100元互助金(含自治区总工会给每名会员补助的10元,个人实际交纳90元),均可成为本会会员。参互职工住院统筹内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分段按比例补助报销,最低不少于200元,一个互助期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女性馨康互助保障的主要内容是:凡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在职女职工或参加互助保障在册的男职工配偶,均可参加本活动。本活动会费标准为35元/份,每个互助期为一年。参加女性馨康互助保障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首次确诊原发性乳腺癌等13类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按照规定可分别领取1~3万元的互助补助金和其他慰问金。

  据介绍,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开展3年以来,进行了两次政策优化调整。第一次主要提升了1万元以下报销比例、出台了最低补助金额规定(200元)、制定出台住院补贴制度、将3种门诊慢性病纳入住院互助保障范围等。

  2022年针对住院医疗互助进行了第二次调整,主要调整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提升普通住院会员的补助力度,增加了报销区段,并提升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个区段增加为6个区段,并分别提升10%~20%的报销比例。调整后,自付部分在0~3000元(含)的,按40%比例补助;自付部分在3000元(不含)~5000元(含)的,按50%比例补助;自付部分在5000元(不含)~10000元(含)的,按60%比例补助;自付部分在10000元(不含)~50000元(含)的,按70%比例补助;自付部分在50000元(不含)~100000元(含)的,按80%比例补助;100000元以上的按100%比例补助。

  二是为了解决因大病致贫致困的问题,提高了报销金额上限,由之前的25万元提高到了50万元。

  三是为了解决会员报销时间紧的问题,延长了活动报销时限,由原来出院结算后的90天变成本单位保障期结束后的90天,为大家申领报销提供了宽裕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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