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入境返呼人员实施“7+3”隔离管控措施。即对入境目的地为本市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完成7天集中隔离返回呼和浩特后,有固定的居所且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由目的地旗县区安排专用车辆将其闭环转送至居住地,与社区网格员做好交接,严格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第三天,由社区安排采样人员上门或专车闭环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落实核酸检测。入境人员居家监测期间不外出,如有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呼和浩特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报告,3天内完成第二次核酸(与第一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检测,健康监测期间原则上不外出、不聚集。
三、“一场两站”和公路查验点对来(返)呼和浩特人员全部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呼后进行免费落地核酸检测,即采即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