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扎鲁特旗公安局好老派出所得到线索称:嘎亥图镇某村有人涉嫌盗猎行为。派出所迅速把情报反馈给环食药侦大队,大队与派出所随即成立联合专班开展调查。经民警外围调查,锁定包某某有重大嫌疑,专班连夜到达包某某的牧铺开展抓捕。民警到达牧铺时,只见羊倌一人在家,包某某已外出。随后,在法律的威慑及家人朋友的劝说下,嫌疑人包某某投案自首:今年10月中旬,包某某因贪食野味,在自家庄稼地内布置狩猎夹,猎获一头约70斤重的野猪。目前,犯罪嫌疑人包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扎鲁特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民警提醒:野猪属于我国“三有”保护动物,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捕杀,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文/草原全媒·北方新报记者 张巧珍 通讯员 明 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