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旷工,经公司研究,决定与您们解除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您们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为2023 年1月16日,该日期为您们在公司的最后工作日。2.您们在公司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将结算至2023 年1月16日。3.请您们于前述劳动关系解除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组织关系等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理,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及损失由您个人承担。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
2023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