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多名被害人被骗资金分多笔转入辽宁省鞍山市电业局收费账户,且转入的客户账户是该辖区名为“**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电费账户。经侦查人员与“**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核实,该公司电费账户内转入的上述资金,也确实是该公司缴费人员委托个人缴纳的有较大折扣对应数额的电费。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经侦查人员进一步深入调查,原来这是电信网络犯罪团伙的又一“创新”诈骗手法。诈骗步骤为:第一步,诈骗团伙首先利用网络平台、QQ、微信朋友圈发布电费优惠折扣信息、广告,吸引用户下单(鞍山市**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缴费人员看到电费优惠折扣信息后,就拨通了对方电话,并委托对方缴纳电费);第二步,诈骗团伙人员收到客户缴纳的电费后,扣除部分酬金,并将资金转给上线,又一组人员收到转来的资金再扣除部分酬金后,通过买卖虚拟币等方式将资金“洗白”,再转给更高一层团伙人员……第三步,诈骗团伙高层人员收到下级转来的客户订单信息后,再把通过网络诈骗的被害人资金,以客户订单对应数额充至购买电费的客户电费账户中。该案中诈骗团伙将客户资金装入口袋后,将东胜区多名被害人被骗的资金作为鞍山市**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电费充值至该客户电费账户中。
经过上述操作,诈骗团伙就神不知鬼不觉将客户交纳的电费装入囊中,又让被害人替别人支付了电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