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指导意见》从报名准备、数据共享、招生实施、线下报名4个阶段,明确了教育与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人社、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分工职责。
在准备阶段,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不得将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在数据共享阶段,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户籍、不动产、房屋交易、社保证明等数据共享或对接方式,使家长在办理入学时从线下多部门领号排队、现场审核材料,变为线上一键报名等待结果,实现报名“掌上办”“省心办”。
在招生实施阶段,全区各地要做好网上报名指导、培训、演练和宣传工作,并要求在学校设置线下代办点解决不熟悉手机、电脑操作的部分群众报名问题。此外,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做好未线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线下报名工作。
据悉,全面实施一网通办后,通过精简申报材料、规范审批流程、强化数据共享等方式,让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实现入园入学掌上办,初步构建全区公办园入园和义务教育入学办理一件事更便捷、更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