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6月,四川省相继发生3起拐卖儿童案件,共3名儿童被拐卖。案件发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部督案件并部署四川公安机关迅速组建“4.26”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解救工作。2014年7月31日,王浩文等6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3名被拐儿童被成功解救。随着专案组深挖彻查,又发现王浩文涉嫌在2008~2010年拐卖另外10名四川籍儿童。2019~2020年,四川公安机关成功找回上述10名四川籍被拐卖儿童中的8人。
2020年,湖北黄冈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比对发现,部督“3.28”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王维”与“4.26”专案犯罪嫌疑人王浩文为同一人。据悉,部督“3.28”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2002~2003年,先后拐卖了湖北黄冈、黄石、咸宁、荆州等地的11名儿童。其中,一名6岁儿童因认知能力强无人收买,犯罪嫌疑人将其遗弃在黄石市阳新火车站,后被公安机关找到,其余10名湖北籍被拐儿童均下落不明。为全力攻坚破案、查找被拐儿童,公安部迅速部署四川、湖北公安机关将两案并案侦查,于2020~2021年在广东先后找回6名湖北籍被拐儿童。2023年12月26日,湖北、广东公安机关再次通过技术比对找回最后4名湖北籍被拐儿童。截至目前,王浩文系列拐卖儿童案共找回被拐儿童22名,犯罪嫌疑人王浩文一审被判处死刑,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熊 丰 宋立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