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9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包头企业家日”的议案》。会议决定,自2026年起,将每年的8月23日设立为“包头企业家日”。
以城市的名义致敬企业家,礼遇实干奋斗者,包头市成为内蒙古首个以立法形式设立企业家日的盟市。从今年7月1日起《包头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正式施行,再到把每年8月23日设立为“包头市企业家日”,包头市把尊商重企、亲商安商从倡议固化为制度,将城市承诺转化为法定节日,共同谱写企业发展和城市繁荣的新篇章。
2026年上半年,包头市GDP达2490.6亿元,同比增长5.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5%,增速跑赢全国、内蒙古平均水平,位列内蒙古第二。目前,全市民营市场主体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9.3%,民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达56.5%。(据草原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