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


违规审批低保 包头市35名工作人员受处分

《北方新报》(2017年1月11日) 05版

  文/本报记者 刘 惠

  1月5日,包头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一批违规办理低保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指出,2016年包头市8个旗县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批低保金事项的过程中,疏于调查核实,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违规办理低保,致使48名国家财政供养人员、监狱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造成国家财政损失共计430407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相关典型案例包括:

  1.达茂旗周学清等8人违规审批低保金问题。5名不符合享受低保金待遇的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金待遇36340元。2016年10月14日,达茂旗监察局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达茂旗百灵庙镇副镇长周学清、明安镇副镇长哈日巴拉、明安镇民政助理格日乐巴图、达尔罕苏木民政助理娜仁其木格和吉仁塔布、旗民政局低保中心科员刘振华和达布希拉图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百灵庙镇劳动保障所所长修淑英行政记过处分。

  2.昆都仑区焦彦龙等6人违规审批低保金问题。3名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和5名强制戒毒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金待遇53574元。2016年6月17日,昆都仑区纪委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昆都仑区少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焦彦龙、区民政局科员毕嘉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沼潭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郝媛、黄河西路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徐枫、区民政局科员张怡、包春荣党内警告处分。

  3.石拐区郭雷等5人违规审批低保金问题。3名国家财政供养人员、8名强制戒毒人员和1名服刑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金待遇125220元。2016年5月30日,石拐区监察局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区民政局社救办主任郭雷、区民政局科员韩玉凤、区民政局社救办科员郭笑成、大磁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员姚志军、五当召镇民政办科员余芳行政警告处分。

  4.青山区陈涛等4人违规审批低保金问题。3名强制戒毒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金待遇16300元。2016年6月22日,依据青山区监察局的建议,青山区民政局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工作人员陈涛、黄华、高素英、龚毅行政警告处分。

  5.东河区张改英等4人违规审批低保金问题。8名强制戒毒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金待遇48015元。2016年1月5日,东河区纪委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区民政局低保中心主任张改英、财神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贾红梅、南圪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杜燕平、南圪洞街道办事处行政办主任张巨平党内警告处分。

  6.土右旗边文义等4人违规审批低保金问题。3名国家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金待遇37688元。2016年7月7日,土右旗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萨拉齐镇民政办主任边文义行政记过处分、旗民政局核对中心主任蒋玉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子乡民政助理员张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子乡农牧业服务中心主任李小敏党内警告处分。

  7.九原区刘怀玉等2人违规审批低保金问题。1名强制戒毒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金待遇4800元。2016年9月21日,九原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主任刘怀玉党内警告处分、沙河镇主任助理李俊行政警告处分。

  8.固阳县蔡瑞霞等2人违规审批低保金问题。3名国家财政供养人员、3名强制戒毒人员和2名服刑人员违规享受低保金待遇108470元。2016年3月8日,固阳县纪委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金山镇民政助理员蔡瑞霞、吕桂香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