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


公积金不能申请汽车贷款

《北方新报》(2017年1月11日) 05版

  公积金是国家规定在职职工以工资为基础、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共积累基金,具有强制性、福利性、保障性、互助性的性质。缴纳的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其他任何人无权动用。

  公积金的主要用途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补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房租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不可以买车的。虽然曾经有一些城市试着推行公积金灵活使用的政策,但是最终都被叫停。在我国,公积金的建立是一项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福利政策,而汽车贷款一般都是以商业利益为主要目的的,两者是完全不相干的。如果可以用公积金申请汽车贷款,公积金设立的初衷就被打乱了,而且会给银行和金融公司的利益带来一定的损失。

  因此,目前公积金只能用来申请与住房相关的贷款,不可以申请汽车贷款。广大消费者不要相信公积金可以申请汽车贷款的广告。

  (振昊律师事务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