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4日


让孩子戒网瘾大人要做榜样

《北方新报》(2017年1月14日) 10版

  文/晁 星

  ◎热点聚焦

  

  

  近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各界征求建议。《条例》涉及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网络欺凌等诸多方面,声明了未成年人的网络权利,明确了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家庭社会及学校的责任。

  青少年沉迷网络,一直是棘手的社会难题。多年来,“网瘾”“网瘾少年”等标签被广泛应用,很多人对于未成年人触网也形成了近乎刻板的认识。特别是很多家长,往往“谈之色变”,展现出异常焦虑的情绪。于是乎,所谓的“戒网瘾学校”开始出现,这类游走在法治边缘的机构常被爆出使用诸多令人不寒而栗的手段,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如今,《条例》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明确了“戒网瘾”的行为边界。这也意味着对未成年人“网瘾”的防与治开始走向科学和法治。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原因复杂多样,个人自制力、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社会诱惑等因素往往交织在一起,这更像是当前社会问题的一个集中切面。客观地说,以现代人对网络之依赖程度,依照人们的传统认知,恐怕很多成年人都是要被送去“戒网瘾”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孩子免受“网瘾”之害,并非单纯拔掉网线那么简单,而更需要全社会都来反思一番,问一问自己在孩子与网络之间,是不是正起着某种不良的示范。反躬自省,化堵为疏,才能使《条例》的规范落到实处。

  这注定是一个需要家庭、学校、相关行业企业、政府部门等都承担起各自责任的过程。要看到,帮助未成年人正确、恰当地运用网络,准确认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差别,是成年人理应尽到的义务。这其中,家长尤其不能缺位。在成长的过程中,家庭的陪伴多了、父母的关爱多了,孩子投入网络的时间自然减少,到网络上发泄自己的欲望就会减少。如果每一个人都不断提高网络素养,以现实的边界和人际的温度抵御网络的扩张,孩子自然就会少了对网络的“瘾”。

  要想更好地拥抱信息社会,沉迷网络是一个必过之坎。迈过去,我们才能看清超出现实的更多风景,迎接未来发展的无限可能,而不至于一头扎入网络的深海,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