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1日


回谁家过年?

《北方新报》(2017年1月21日) 10版

  ◎我也说两句

  近日,家住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的单某与妻子陈某因去哪家父母那边过年引发了争执,为了达到回娘家过年的目的,陈某先闹失踪,后寻短见,幸亏民警及时控制、调处,避免了闹剧向悲剧的转变。

  凌寒:虽然妻子陈某为过年回家“失踪、寻短见”属于极端个案,但有媒体做过调查,三成夫妇为除夕回谁家过年吵架,说明现在被“回谁家过年”困扰的家庭真不在少数,已然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而这对夫妻因为回家过年闹到刀架脖子的地步,无疑将这一矛盾再次聚焦。回家过年的争吵只是导火索,实际上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观念冲突以及婚姻和谐程度的集中反映,甚至可以上升到情感的可信度、家庭的重视度。

  周稀银:每年春节临近,也确实是双独小夫妻到底回谁家过节的两难之时。除了双方此前会有相关“约定轮换制度”外,还会随时受到一方或者双方的情绪化波动,而使得约定被打破,小家庭风云突变,每年因此发生纠纷、乃至离婚的也不在个别。但如果真的将此当成了婚姻的“雷池”而加以渲染,或者总是在春节前纠结于此,进而只在破解回谁家过年的问题上打转转,无疑是找错了偏方用错了药。

  杨朝清:情感互动链条的断裂,许多时候并不是根源于核心地带的利益冲突,而是家长里短的争议。事实上,“回谁家过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而是一道多选题。不论是邀请双方老人来自己所在城市过年,还是签订一年一家的过年协议,抑或是上下半场、两家都照顾,量力而行、互相体谅,才是现代夫妻应有的理性态度。急剧的社会变迁,让“回谁家过年”成为新的时代考题。那种顾此失彼的做法,在本质上忽略、漠视了另一方的精神需要。夫妻作为一个命运共同体,在“回谁家过年”的问题上,需要实现与自己的和解、与伴侣的交流以及对另一个家庭的融入。只要“你想着我,我顾着你”,“回谁家过年”才能找到一个被夫妻双方共同接受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