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新坐标上激发新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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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书记的嘱托,锡林郭勒盟一手抓产业转型,一手抓深化改革。大庄园公司的变迁就是一个佐证。2016年9月,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来这里考察后的第二个星期,大庄园公司二期工程正式启动。
“项目全部达产后,年产值将突破50亿元,吸纳就业5000人左右,带动合作养殖集体及农牧户超过2000家。”副总经理于中政告诉记者。
自治区农牧业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区已经建立5种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分别为股份合作型、订单合同型、价格保护型、服务协作型和流转聘用型。通过利益联结,有效缓解了农牧民卖难,促进了农牧民增收,推进了产业规模化经营,促进了龙头企业提质增效。目前,全区有210多万农牧户进入产业化经营链条,81%的规模以上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农牧民人均从产业化中收入近5000元。”
“顺山倒嘞……”2015年3月31日,随着最后一声采伐号子在林海响起,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持续63年的木材生产作业画上了句号。
如今我们欣喜地看到,停伐后的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务林人,依托独有的地域特色及丰富的森林、冰雪资源,找到了转型发展之路。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内蒙古的改革步伐从未停歇。制订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改革了生态保护管理体制。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林区全面停止木材商业性采伐,从开发利用转入全面保护。
2016年3月25日,首列从满洲里口岸发往俄罗斯雅罗斯拉夫尔的中欧班列成功开行,满洲里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由此启航。
开行当天,一家出口零散货物的企业负责人望着渐行渐远的班列激动地说:“这个运输平台的搭建,大大节约了公司的运营成本。”
内蒙古找准与俄蒙合作的利益共同点和交汇点,加快构建互利共赢的利益分配格局,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创新同俄罗斯、蒙古国合作机制实施方案》《建设向北开放桥头堡和沿边经济带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深化同俄蒙经贸合作和人文交往的意见》。通过政策落实,内蒙古同俄蒙合作水平不断提高,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内蒙古对俄、对蒙进出口贸易额实现年均两位数高增长。
渐次推进:
重点改革破浪前行
2016年6月8日,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呼和浩特市潘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侯振华颁发了全区首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以前,企业办证要跑6个部门,提交20多份申请材料,全部办好大概要花半个多月的时间。‘五证合一’后,我只在一个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分分钟就办好啦!”侯振华说。
从这一天起,呼和浩特市等全区7个城市先行先试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8月31日,这项制度在全区全面实施。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说:“该项制度的实施意味着企业以后办证只需要跑工商一个部门,不再缴纳相关登记费用,真正实现轻装上阵。”
商事制度改革点燃了内蒙古人创业的激情,2016年全区新设市场主体日均保持在1000户以上,活跃度总体保持在70%左右。
“松绑”政策在不断升华!2016年6月,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若干规定》,从市场准入、财税、土地、价格等方面制定了76项促进民间投资的激励政策。
2016年12月20日,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指出,实现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必须放开手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利好政策清除了审批“灰色地带”,搭建起非公经济“亲”“清”政商关系,助力全区非公经济扛大梁、挑重担、作贡献。2016年全区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7925亿元,比上年增长8.3%。第三产业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47.2%,拉动GDP增长3.4个百分点。
改革释放新动能!内蒙古渐次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让百姓尝到改革甜头。
在教育收费改革方面,统一和规范学前教育收费,取消高中阶段择校费,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学费标准,理顺了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机制等;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面,全区80个旗县165家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等。
与此同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居住证制度,8.6万农牧民进城落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展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土地草原确权工作顺利推进;不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组建能源建设、矿业、金融、交通投资和水务投资5大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组建等一批试点稳步推进;全面推行“营改增”,累计减税降费200亿元;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全力打造全国投资创业的电价洼地。改革后,电网企业的收益更加透明,利润空间更加合理,企业用电成本不断下降,蒙西地区的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65分;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通过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改革投融资模式等举措,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撬动功能,为自治区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基础和财税制度保障。
革故鼎新:
改革永远在路上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部署,内蒙古紧紧围绕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抓设计、抓部署、抓落实,陆续出台《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等一系列改革方案。
各项方案和意见突出问题导向,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分解细化了356项改革任务,建立了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总台账,构建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工作体系。清晰的改革思路、缜密的改革布局、有力的改革举措,使全面深化改革呈纵深推进、多点突破、蹄疾步稳、成效显著的良好态势。其中,电力市场化改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水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等重点领域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气可鼓而不可泄、劲可铆而不可松。步入改革“深水区”的内蒙古如何再发力?发力点又在何处?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深化改革开放是建设现代化内蒙古的治本之策。内蒙古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深化改革,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和胸襟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通过大改革、大开放,激发全社会的创造热情,拓展各领域的发展空间,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活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既要蹄疾步稳向纵深推进,又要有改革新面貌”的指示要求,内蒙古正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加“稳”的压舱石、注入“进”的驱动力。全区上下“撸起袖子加油干”,力争到年底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思路清晰、目标精准的改革蓝图已经绘就:
——继续深化总书记嘱托我区先行先试的3项改革,不断在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龙头企业同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创新同俄蒙合作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全面抓好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改革任务举措的落实落地。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电力体制改革、国企国资改革、农村牧区改革、林区垦区改革,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决清除妨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各种障碍,加快形成有利于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
无愧于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关怀,无愧于全国人民的热切关注,草原人民正信心百倍、斗志昂扬地在新的改革坐标上续写精彩华章!
(据《内蒙古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