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


恶意占用公共自行车,收回!

《北方新报》(2017年2月7日) 06版

  新报热线(记者 郝儒冰) “金桥开发区滨河湾小区栏杆上锁着一辆公共自行车,已经一个多月了。”2月6日,呼和浩特市读者徐先生致电本报,反映金桥开发区有一辆公共自行车被私人占用。

  2月6日,记者来到滨河湾小区22号楼2单元门口栏杆处,只见一辆公共自行车被链锁拴在栏杆上,上面落满尘土。随后,记者将这辆自行车的位置、车辆编号通知了呼和浩特市城环出租车服务公司,站点管理员马上赶到滨河湾小区,将这辆公共自行车拉走。

  “经过后台查询,这辆车有归还记录,没有产生滞纳金等费用。市民归还时没有将其完全放进锁桩,导致被其他市民看到后拽走。”呼和浩特市城环出租车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事例非常罕见,工作人员还是第一次发现这类情况。

  “每个公共自行车站点都有24小时监控,还车记录也在后台系统上有迹可查,便于取证调查。希望市民在归还车辆的时候,确认车辆进入锁桩后再离去,否则可能会被追究责任。”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遇到市民恶意占用公共自行车,公司将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