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8日


烧字逃票烧掉的岂止是诚信

《北方新报》(2017年2月8日) 07版

  文/张中卓

  近日,一女子赵某原打算从浙江金华到湖南郴州的,为了省下车费,只买了一站短途车票到浙江衢州,并将衢州的衢字烧掉,谎称是买到郴州。结果被民警识破,进行了严肃处理。

  看到这则消息,笔者深深为这位赵女士惋惜,区区一张车票,竟然“烧掉”了自己的文明和诚信。乘车买票、消费付款,这本是天经地义的公理,也是一个公民的基本道德,只有严格遵守,社会才会更加文明和谐,民众才会享受更多的诚信社会红利。一张车票价值几何?自己的文明和诚信又价值几何?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良好的文明诚信素质不仅靠个人自觉培养,更需要社会监督和引导。赵女士逃票行为被民警识破,并进行了严肃处理,这件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监督者切实负起责任,让制度得到落实,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文明诚信社会秩序方能得以维护。在共建共享社会文明之路上,我们需要的是“千里眼”,让不文明行为无处逃遁;还需要“显微镜”,让不文明行为原形毕露;更需要一把“万能剪”,及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