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0日


阿拉善盟通报4起违反党规党纪典型案例

《北方新报》(2017年2月10日) 05版

  新报讯(记者 刘 惠) 2月9日,阿拉善盟纪委监察局通报了4起违反党规党纪典型案例。

  1.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原局长李建冬违反廉洁纪律问题。经查,2008年,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宁夏分局在征用巴彦诺尔公苏木哈尔木格台嘎查一处集体草场过程中,时任巴彦诺尔公苏木人大主席的李建冬伙同他人,采取虚构安置农牧户名单及具体补偿金额的方式,套取土地补偿费20.6万元,其中李建冬分得5.4万元。经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李建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建冬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镇图克木嘎查党支部书记哈斯巴根、嘎查委员会主任阿拉腾宝勒格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经查,在阿左旗“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过程中,图克木嘎查党支部书记哈斯巴根、嘎查委员会主任阿拉腾宝勒格违规将该嘎查牧民布某某纳入补贴范围,并领取3万元危旧房拆房补贴资金。经阿左旗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哈斯巴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阿拉腾宝勒格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布某某违规领取的资金予以收缴。

  3.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孟根塔拉嘎查党支部书记林兴辉、嘎查委员会主任黄朝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经查,在阿左旗“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过程中,巴润别立镇孟根塔拉嘎查党支部书记林兴辉、嘎查委员会主任黄朝斌因工作失责,将不符合享受危旧房改造购房补贴和新建房屋补贴的4户嘎查村民列入补贴范围,并违规套取补贴资金共计40万元。经阿左旗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林兴辉、黄朝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予以收缴。

  4.阿拉善右旗公安局贡湖都格派出所所长李树雄、交警大队民警王伟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经查,李树雄、王伟二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经商,从事营利性活动;向国有企业负责人亲属以支付提成款方式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李树雄伙同国有企业负责人虚列支出侵吞公款,与民争利。经阿右旗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李树雄、王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