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4日


包头197名车主享受“首违免罚”

《北方新报》(2017年2月14日) 05版

  新报包头讯(记者 解裕涛) 2017年1月1日至目前,包头市交管支队受理首次违章可以免罚(简称“首违免罚”)业务,共有197名包头车主首次违章被免罚。

  据了解,“首违免罚”是指在包头市注册的机动车注册时间满12个月的车主,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没有违法记录,在2017年的第一个处以罚款处罚且数额在200元(含)以下的违法行为可以免于处罚,只给予记录在案的警告处罚。而且,“首违免罚”只针对2017年在包头市各辖区内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且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

  据包头市交管支队民警介绍,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种手段,并不是交通工作的主要目的。“首违免罚”本身也是一种警示和教育,通过申请“首违免罚”让市民再接受一次教育,更进一步了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从而实现交通管理的真正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