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喝牛奶被问责? |
在湖南省郴州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喝牛奶,被郴州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纪工委暗访时查到,随后该名办公室人员收到了一份由纪工委发出的问责通知单。对于这个行为,园区纪工委表示按照相关的条例,并且要对违纪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问责处理。
吴龙贵:上班喝牛奶被问责,这事让很多网友大跌眼镜。毕竟无论从常识还是生活经验看,工作时间喝牛奶并无可苛责之处,既不会影响工作,也无损于单位形象,如果喝个牛奶都要被问责,那么喝水喝茶喝咖啡怎么办,难道统统禁止?当然真要较真的话,喝牛奶属于吃早餐的范围,发生在工作时间当然不妥,理应问责。
戴先任:如果这名员工仅只是在喝牛奶,那他的做法不能说是违纪行为,如果上班喝牛奶也会被批评,那喝水、上厕所等是否也会被处分?这么做,就是在侵犯员工的合法劳动权利。不管是公务员还是其他的国家工作人员,他们的身份都是劳动者,他们都应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劳动者合法的劳动权益不容剥夺。而在工作期间喝牛奶,与喝水一样,并不是吃零食,而只能算是在补充身体随时可能需要的水分等能量,如此来看,员工喝牛奶被通报,甚至是在侵犯员工的人身权利。
张贵峰: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语境下,以更严格的标准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十分必要。与此同时,也要意识到,“从严执纪”的“从严”,并不是完全没有任何边界、一味简单任性的严苛,同样也必须严格恪守相应的界限,如党规党纪的界限、一般社会生活情理的界限。这也就是说,“从严执纪”的“严”必须“于纪有据”,同时合乎基本的社会生活情理。否则,如果逾越党规党纪的界限、违背一般的生活情理,那么相关执纪问题,势必不可能是真正严格意义上的“从严执纪”,而只能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凑数”式执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