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


教育部:高校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业

《北方新报》(2017年2月17日) 09版

  央视消息 日前,教育部出台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此次修订主要内容涉及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原则与指导思想,着力强化高校自我监督机制,着力依法构建新型学校与学生关系,着重规范了高校学籍管理行为,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等五项内容。

  新《规定》明确,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加强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突出对学生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创新实践、休学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转入相关专业学习,降低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让学生在自主创业方面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新《规定》将9月1日实施。(侯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