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


今后“吃野味”
将被追责


《北方新报》(2017年2月17日) 09版

  央视消息 针对近期多地食用穿山甲事件,国家林业局正式回应:中国此前法规仅对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者处罚,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今后在中国“吃野味”不仅受社会监督,也将面临法律追责。(施韶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