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3日


邮政新标准3月1日施行:城市包裹投递入户

《北方新报》(2017年2月23日) 09版

  新华社消息 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将于3月1日起施行。新标准将对寄递包裹产生什么影响?21日,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司长马旭林表示,本次修订着力解决邮件全程时限和投递深度这两个服务问题。

  近年来在全国邮政管理部门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中,投递服务和邮件延误二者的绝对数和增幅都遥遥领先,二者合计占申诉总量的近70%。

  新标准对邮件全程时限的要求明显提升,信件最长七八天,普通包裹八九天就能收到。对于信件全程时限,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的最长时限分别由现行标准的9天、15天,缩短到7天、8天。包裹和印刷品的全程时限,在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分别由原来的15天和20天,缩短到8天和9天。

  新标准规定,每个县级行政区内应至少有一个开办国际及港澳台邮件业务的邮政营业场所,每个乡、镇应至少有一个提供包裹领取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部分乡镇营业场所只提供收寄服务的问题。

  在保护用户权益方面,新标准增加了应公示营业时间、邮件时限、细化了用户投诉规定,用户投诉答复结果时限由现行标准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为15日。

  为保障寄递安全,新标准增加了对用户身份进行查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寄递安全的监管。

  值得关注的是,新标准在重申现行标准“城镇居民楼应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基础上,将邮政包裹柜纳入到用户接收邮件设施的范畴中。这意味着,城镇居民接收包裹将像收取信件一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