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7日


三级路长覆盖新城区

《北方新报》(2017年2月27日) 03版

  新报讯(记者 郝儒冰 实习生 苏日娜) 2月25日,新城区确认在辖区内169条街巷内实施三级路长管理制度,管护区域内环境质量。

  记者从新城区政府了解到,新城区实行三级路长管理制度,一级路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二级路长由街道办事处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路长由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上路巡查时,各级路长对责任路段的道路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餐饮卫生和环境卫生等实行全面综合管理。在沿街环境方面,路长需要检查主干道、次干道、小街巷路面是否达到洁净标准;查看是否有流动商贩占道经营、马路市场、马路作业、早夜市、占用公共空间私屠乱宰等现象;记录交通、市政、无障碍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查看沿街餐饮行业是否有不达标烟道、排放设备;严管露天烧烤,确保无油烟、噪声扰民现象。另外,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机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等行为也将受到路长干涉,移交交管、城管等部门处理。

  “我们将依托数字化城管,组织落实路长制管理模式,协调配合环卫、工商、食药等部门共同执法,整合相关资源,推进各项综合整治。”新城区城管局局长熬登告诉记者。